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,确保农民得到真正实惠,针对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,由县商务局组织专人定期对全县家电下乡市场进行全面排查。一是检查经营主体。对家电、手机等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,严防非销售网点违反规定销售“家电下乡”产品。二是检查产品。严查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来源,检验产品的标注标识,严禁无证产品流入市场。三是检查宣传情况。看销售网点政策宣传是否规范,是否悬挂统一家电下乡标识,有没有违规宣传误导消费者情况。四是检查公示栏。是否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、购买需知和服务标准。公示栏是否标示出每款产品的型号,价格。五是检查发票。看发票使用是否规范,是否开具独立的家电下乡发票。六是查验销售记录和购销台账,是否及时把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销售系统。
检查中,共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,执法人员23人次,检查经营户65户,发现有的经营网点发票没落实,有的店内没有购买须知,有的没有设立公示栏,对上述问题,检查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,有效规范了家电下乡销售市场。
昌黎县商务局
2009年8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