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,规范和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,昌黎县商务局出台五项举措强化酒类市场监管。
一是强化对酒类商品市场的监督检查。今年以来,共检查全县批发企业49家,零售企业1700余家,出动检查1095 人次,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86起,案值5.9万余元。
二是严格落实商务部《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法》,逐步规范酒类随附单使用和管理,做到单随货走,实现酒类商品销售从源头至终端的一条龙管理。截止目前,对56家酒类批发部、超市进行检查,对其中15家违反酒类随附单制度的经营户进行查处。
三是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体系,规范酒类生产、经销企业的流通登记备案制度,协助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台帐制度,维护公平的经营环境。
四是规范市场流通,集中清理无酒类许可证经营行为。利用4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无酒类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,在执法检查过程中,坚持以教育为主、处罚为辅,耐心细致讲政策、明职责,力促经营户补办登记、规范经营。累计发放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和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”警示牌各30多份。
五是加大宣传力度。将酒类流通管理的政策、法规宣传到各生产、经销企业,倡导文明经商、守法经营。在县城人流量大的民生街及农村大型集贸市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,设立展牌将假酒的危害、鉴别方法展示出来,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2300余份,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,并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。
昌黎县商务局
2008年5月16日 |